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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25575/2017-041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标  题: 天津市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主 题 词:    
       


 天津市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7 4 28 日至 5 28 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津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并于 2017 7 29日向天津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天津市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督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了《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天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为总遵循,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以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到 2017 12月底前,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201710月至20183月间,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以上;2017年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25%,丧失使用功能水体(劣于V类)断面比例不超过60%,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20年,PM2.5年均值浓度较2015年下降25%;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稳定在2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类)断面比例不超过5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 49 个具体问题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20179月底前整改到位;需要深入整改的,限期整改落实,201712月底前基本完成;需要阶段性推进和长期坚持的,制定具体整改方案,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力推进、常抓不懈。

在加快整改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了9大类 38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用绿色发展系数衡量发展成绩,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追究。二是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高端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布局,解决钢铁围城问题,实施两化搬迁和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三是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改燃并网或关停,加快散煤清洁化治理,深入开展煤炭运输和煤炭质量专项整治;实施外电入津战略;增加清洁能源利用规模,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四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实施平均降尘量和道路扫保以克论净考核;强化渣土全过程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违法行为;强化船舶污染防治,推广岸电和清洁能源使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五是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物排入外环境总量;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和农业补充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水生态修复和水体循环工程。六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七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编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八是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控制社会噪声。九是深入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市级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 5 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各区、有关部门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牵头作用,组织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指导推动方案实施。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成立驻区现场督办检查组,强化对各区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督办检查,定期总结、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重点问题和线索,进一步深入调查,对整改落实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天津市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紧紧围绕一基地三区的功能定位,全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确保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津沽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竭力奋斗。

附件: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1218


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pdf